经典案例
服务热线
0551-63622658
惠民所司法鉴定人回所培训 发挥全国专题培训的积极作用
惠民所司法鉴定人回所培训
发挥全国专题培训的积极作用
为适应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人(法医)出庭作证的要求,规范司法鉴定人(法医)出庭作证,提高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能力和水平,中国法学会于2018年3月25日至4月1日,在广西桂林举办了“全国司法鉴定人(法医)出庭作证专题培训班”。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选派马连星和吴新奇两位法医司法鉴定人参加了本期全国培训班的学习。
为发挥本期全国培训班专题培训的积极作用,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安排了两名参加全国专题培训班学习的司法鉴定人,回所后认真准备,将全国培训班的讲授的内容,向全所司法鉴定人和鉴定助理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门的培训,使本次全国培训班讲授的内容变成了全所的共同财富。
回所培训中,两位司法鉴定人以全国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为基础,结合自已办理的司法鉴定案件出庭的实践,向全所所有参训人员系统地讲解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意义,出庭作证对庭审实质化的作用,专家辅助人在法庭审判中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常见质证内容及方式,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准备及其在庭审中的应对,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正确行使司法鉴定人在出庭作证中的合法权益,出庭作证的“它山之石”的借鉴,个人出庭作证的经验教训等,全所参训人员由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使本次全国专题培训班的作用得到了扩展。
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
2018年4月
- 上一篇:进一步学习认可准则 深一步改进各项工作
- 下一篇:以监督评审为契机 强化鉴定管理服务